财之道 - 分享付费文章

青苗法Ⅳ:青苗已死-陈雨露&杨忠恕

天涯神贴 ·

青苗法IV:青苗已死

文/陈雨露中国人民大学校长杨忠怒中国人民大学

丰八年(1085年),年仅元三十八岁的朱神宗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宋神宗的一生是短暂的一生、折腾的一生,可以概括为如下四个关键词:兴党争、搂钱财、吃败仗、争皇储。结果倒是很直接,“新党”成为不折不扣的官家豪强,北宋王朝再次出现大规模土地兼并,无数裸行草食的流民在广的中原大地上游荡。

宋神宗死后,八岁的太子赵煦登基,为宋哲宗,并由祖母高太后垂帘听政。高太后,历代史籍将之誉为“女中尧舜”,临朝后立即罢了新党宰相蔡确,拜风烛残年的司马光为相,开始了历时八年的“元祐更化”。

熙丰变法持续了十八年,十八年间新党已遍及朝堂各个要津,官家豪强更是积累了数不尽的财富。

那么,纠正十八年来的偏差又需要多少时间?

答:只争朝夕。

也许司马光自知去日无多,也许隐忍了近二十年的司马光已经失去了耐心,也许司马光求治之心过切··复相后的司马光再也没有展现出昔日的宽容与大度,立即对新法打出一记致命的组合拳一《吃去新法之病民110

伤国者疏》,请高太后罢“保甲法”、罢黜“免役法”、罢黜“市易法”、罢黜“将官法”…………·

几乎罢了所有新法,唯独没有罢黜青苗法!

问:为什么?

答:司马光太老了,把青苗法给忘记了·.·.

关于这个极不靠谱的答案,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是痴人说梦。因为,这不仅是官方给出的标准答案,一度也曾在坊间相当流行,出自元朝官方修著的《宋史》。也许历代史家不愿相信,反对王安石的旗手司马光居然也推行青苗法,也变成了一个聚敛之臣!

要想尽废新法,只能拉住一大片,打击一小撮。不能全盘打击所有新党,封赏官职是最好的办法!元祐元年(1086年),司马光为相数月后,北宋朝堂之上的三品以上大员居然达到二千八百余人,七品以上官员更是多达一万三千余人,远远超过了元丰年间。

糟糕之处并不在于朝廷增加了这么多官员。无论新党、旧党,如果具体到每一个人,不一定就是见钱眼开的主儿;他们久历枢庭,远比普通人对时局有着更精准的判断;在四书五经薰陶下,他们甚至真的怀有“以天下为己任”的士大夫情怀,也恨不得“玉宇澄清万里埃”!

封建官僚之所以可怕,并不是因为楼钱财、抢土地、搞女人而是因为他们手中有权力,有权力按照自已的意志支配相当一部分社会资源。无论多么美好的初衷,封建官僚主导经济的本质永远只有一个:以封建官僚的个人意志替代真正的市场,尽最大可能花最多的钱、办最大的事一那些钱本来应该由每一个黎庶决定如何花、如何用,又如何赚!

有了这么多官,当然就要花这么多的钱!

司马光上台不足一年,元祐元年三月,户部侍郎苏轼就这样评价当时的财政状况:户部正在编纂近年来的往来账目,今年朝廷收到的钱谷、锦帛根本不足以支撑今年的支出。现在不足半年,国库所见之处均已空空如也!

怎么办?

答:青苗法!

元祐元年(1086年)元月,向来以反对青苗法自称的司马光居然亲自签署了一份文件,要求各州、道、府、县要高度重视青苗法工作,务求在春耕之前及时下拨“义仓”(青苗
对借款合同,日影西斜又在盘算今大究竟赚到了多少钱,鸡鸣五更还在整理账簿。

青苗钱,同时在县衙[]口摆了一个戏台,衙役就站在农人出[门的必经之路上,见到出门的农人就强行拉到戏台下面听戏一听戏也是要钱的!

钱的变种)给升斗小民,利息仍为二分。对此,司马光还亲自向高太后解释:神宗朝青苗法的本意是利民、为民,只是青苗法为好邪小更所用;现在,朝廷已经知晓其中弊端,此后青苗法不再强行配给,官府只向自愿借款的人放贷。

这是一个极具寄生性、腐朽性、暴力性的封建统治集团,亦官、亦商、亦匪。

时人这样评价当时的青苗法:熙宁、元丰年间“青苗”害民,但起码要到秋收以后才被道变卖田宅妻女,丰收年景很多人家或能得以幸存;今天,农人自领到青苗钱之后就两手空空,只能投河、自缢,所谓“龚黄满朝人更苦,不如却作河佰妇”!

一五月,户部侍郎苏轼上《乞不给散青苗钱解状》,生动地再现了当时黎庶为青苗钱所害的惨状:农人只有在某一天才能在县衙领取到青苗钱,但是,县令在县衙[门口大摆宴席,农人刚出县衙就被拖到酒席上吃酒一吃酒是要钱的!农人吃完酒席,发现自己的青苗钱刚刚够付酒钱·.此臣亲眼所见!

复行青苗法当月,熙丰变法的主导者王安石病逝于江宁,年六十六岁。

王安石生前最大的“功绩”并不在于颁布了多少“新法”,而在于抛开“科举帮”,自行任用了一批起目草莽的“好邪小更”,就连王安石本人都将之痛斥为“不才、苟简、贪鄙之人”。据宋代笔记小说记载,他们完全靠青苗法、市易法为生,根本不讲法令、不事诉讼,早晨起来就开始讨论青苗钱的本息,日上三竿还在核

史称,司马光见到苏轼等人的奏折后“始大悟”,立即上奏目劾。元祐元年八月,青苗法被正式废。

次月,司马光病逝于汴京,年六十八岁。F

强迫高消费还是好的,好岁农人也算是吃了一顿酒席。元祐年间的笔记小说记载县令如此创新青苗法:县令约定某一个时点让农人领取

(下期刊登《宋金货币战争》。更多内容敬请关注陈雨露、杨忠怒《天下之财》)

E-mail:[email protected]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二期培训班成功举办

014年4月23日,中国银监会消费者保护局和中乙国农村金融杂志社联合主办的第二期全国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班在云南昆明成功召开。来目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银监局的分管领导以及省联社(农商行)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共计99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图>王峥

进行了专题授课。

经过培训,参会人员提高和深化了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水平。F

三天的培训中,银监会消费者保护局局长刘元、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主席郑若骅女士等国内外知名专家

#投资